法院调查令的申请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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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时候,我们写申请书都要体现出自己诚恳的态度哦,随着环境的改革,大家接触到申请书的场景越来越常见了,下面是笔笔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法院调查令的申请书8篇,感谢您的参阅。

法院调查令的申请书8篇

法院调查令的申请书篇1

申请人(本案被告):______________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1.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调取在的相关材料。

2.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__及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案号为( )民初字第_______________号。申请人认为,问题将对认定本案原被告双方责任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由于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均无权查阅_______________相关材料,为了有利于法院查清本案事实。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申请法院调取_______________在市局以相关材料。以利于查清本案事实,及时解决纠纷,化解社会矛盾。

此致

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法院调查令的申请书篇2

申请人:赵xx,男,出生于19xx年x月x日,汉族,住址:x省x市x区9-401室。

被申请人:西安xx公司,法定代表人:xxx。地址:陕西省西安市xx区xx路x号。

请求事项:

请求xx区人民法院向西安xx发展公司收集调取证据。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xxx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简要叙述案件事实情况)

基于上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5、16、17条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以便于法庭的正常审理,特申请法院调取、审查在西安xx发展公司处的有关证据情况。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年×月×日

法院调查令的申请书篇3

申请人: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市舜天路建工大厦6楼,法定代表人:张玉松,职务:董事长,被申请人:xx,男,汉族,xx年3月生,住所地:承德市平泉县平泉镇府佑路一中道口鑫宇盛五金劳保商店。

申请事项:依职权调查确认已付材料款的付款主体及付款资金往来状况以确定被申请人是否具有合格的原告主体资格,以及申请人在本案中的被告主体资格是否合适。

申请事由:就贵院审理的麻新英(以下简称“被申请人” )诉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 )及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平泉帝景国际花园项目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xx、)平民初字第2593号),鉴于被申请人提起诉讼所依据的唯一证据收款收据上显示的收款单位为“许章钊” ,而非被申请人,故无法确定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存有买卖合同关系,也无法确定被申请人有权据此提起诉讼,被申请人在本案中的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同样申请人在本案中的诉讼主体亦不适格;另该收据显示“今收到材料款¥35713元,已付2万”,已付2万元的付款主体无法确定,亦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付款主体为申请人;有鉴于此,故特依法向贵院提起调查取证申请,调查事项如前,望贵院依法予以批准,以保障司法权威及公证,并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盼!

此致

河北省平泉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xx年1月22日

法院调查令的申请书篇4

申请人:xx,女,汉族,1976年xx月x日出生,广州市xx人,住址:广州市xx区xx镇xx路29号

委托代理人:x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的实际月总收入工资单。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原告)与何xx(被告)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贵院将于20xx年8月16日开庭审理(案号(20xx)越法民一初字第2320号),申请人于20xx年8月9日收到贵院送达的《被告证据目录》(有关质证意见开庭时发表),申请人认为被告提交的《工资收入证明》存在隐瞒及低报工资额的情况,被告实际的月工资总额远比《工资收入证明》中5000元/月高,被告作为大型人力资源公司的市场运营部经理,一直以来被告均对申请人称其工资额在12000元/月。

申请人起诉离婚后,被告为了逃避支付抚养费的.责任,不愿按实际工资额承担儿子何x潢的抚养费,采用低报工资额的方式,实际上恶意逃避承担抚养责任的表现,严重损害何x潢的合法权益,另外由于何昊潢患有严重的脑瘫后遗症,医疗费很高,如果贵院采纳被告的《工资证明》5000元/月的标准计算抚养费,无法保障何昊潢的生活所需,此前申请人及代理人曾试图向被告的单位调取被告的实际工资单,但遭到拒绝。

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及何x潢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实际总收入的工资单。

此致

敬礼!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日期:

法院调查令的申请书篇5

申请人(本案被告):×××,男,身份证号码:××××××,住址:xxx福田区××××××

委托代理人:×××

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调取×××在xxx罗湖区地税局以xxx×××有限公司的名义补缴的纳税记录及相关报税材料。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及第三人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案号为(20xx)深福法民三初字第×××号。

20xx年2月16日,申请人×××与×××就申请人拥有的xxx福田区××××××单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申请人得知房屋买受人×××属于非深圳户籍且没有在xxx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为“三无人员”,不具有购房资格,导致合同无法进一步履行。

20xx年3月2日,×××为了骗取购房资格,在xxx罗湖区地税局以xxx×××有限公司的名义补缴了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但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xx]10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深府办[20xx82号)及xxx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的《深圳继续执行原限购政策》等相关国家、地方政策的规定,×××依然是不具有购房资格的。

申请人认为,×××在xxx罗湖区地税局以xxx×××有限公司的名义补缴的纳税记录及相关报税材料能充分证明×××是不具有购房资格的,而×××的购房资格问题将对认定本案原被告双方责任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由于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均无权查阅×××的纳税记录及相关报税材料,为了有利于法院查清本案事实。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申请法院调取×××在xxx罗湖区地税局以xxx×××有限公司的名义补缴的纳税记录及相关报税材料。以利于查清本案事实,及时解决纠纷,化解社会矛盾。

xxx福田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诉讼代理人:

二0xx年xx月xx日

法院调查令的申请书篇6

申请人:__,男,汉族

被申请人:__,女,汉族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本案原告b在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__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与__共同生活期间,经济上完全由__管理。现__声称,共同生活期间,没有留下任何存款,而事实上,申请人的工资、奖金等全都交予__,不可能没有任何存款。申请人在家中曾见过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折,但并未看过具体内容。基于所述事实,为维护申请人对家庭财产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款情况。

此致

__市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

20__年x月x日

申请人: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现在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本案原告b在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xxx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与xxx共同生活期间,经济上完全由xxx管理。现xxx声称,共同生活期间,没有留下任何存款,而事实上,申请人的工资、奖金等全都交予xxx,不可能没有任何存款。申请人在家中曾见过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折,但并未看过具体内容。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对家庭财产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款情况。

此致××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法院调查令的申请书篇7

上海市xxxx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案号为( )原告xx诉被告xxx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对被告掌握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不甚了解,而被告的财产状况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至关重要。但由于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原告方无法自行收集被告有关财产权属等证据材料,因此特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收集相关证据:

调查机构:

该机构地址:

申请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法院调查令的申请书篇8

请求事项:

1、xx区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李诉刘离婚一案被告李在自贡市商业银行存款的取款及签字记录。

2、沿滩区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本案原告李在自贡市工商银行和自贡市农业银行的存款数额。

3、本案原告李收入情况。

事实和理由:

贵院已经受理的原告李诉被告刘离婚一案,现正在举证过程中。被告刘为精神残疾,其父亲刘x代为进行诉讼活动。因被告刘精神病发病期间,原告李私自将他们分别保管的存折(卡由刘保管)上的钱取走。现由于被告无法获取该取款及签字记录,特申请贵院依职权查询本案被告李在自贡市商业银行(卡号:xxxx)的存款的取款及签字记录。

被告刘与原告李共同生活期间,刘因自己有工作收入所以并不清楚李收入情况。由于刘住院并做完人流手术后李不仅对其不闻不问,也不接电话并拒不支付医疗费用。据《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现原告李在离婚诉状中未提及任何的共同财产,而事实上,二人正准备买房。且原告李从事建筑行业是施工,收入较高不可能没有任何存款,申请人在家中曾见过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折和农业银行的存折,但并未看过具体内容。基于上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之规定,为维护刘在家庭财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原告李存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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