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合同优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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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合同是目前社会工作中经常发生的事情,一份合理有效的合同一定是结合我们的实际情况的,当然有相关的法律意识也是很重要的,笔笔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消防合同优质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消防合同优质6篇

消防合同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消防设备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根据国家消防有关规定,现甲方将公司内所有的消防设施的维修工作委托给乙方。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维修的消防工程名称:朗庭公馆消防维修工程。

第二条:维修的消防工程地址:滨江区滨文路。

第三条:维修的消防工程范围: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 消防控制联动系统;

3、 消火栓系统;

4、 自动喷淋系统;

5、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包括浓度报警系统);

6、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7、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第四条:工程期限、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次消防系统维修工期为二十天,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维修单价按原签订的合同单价支付,费用为:整(大写: 整),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80% ,竣工验收三个月后,如无质量问题再支付剩余的20%。

第五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合同篇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二、质量标准:按消防部门要求。

三、验收方法:货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人员验收。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自收到货验收合格后直接把货款付给乙方。

五、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

六、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消防器材必须是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产品

2.乙方无条件把关合同中消防器材本身的质量保证。

3.乙方对上述消防器材确保维修期内免费上门检修维保,确保产品设备的正常使用(保修期为一年)对甲方的报故或诉求必须及时上门服务。

4.乙方对所承诺的技术标准或充灌标准必须明确在标签上如实填写。

附注:

1.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

擅自变更或解除,因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另立协议。

2.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合同篇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20xx年8月

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实验楼消防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并包含灭火器的配置、消防泵、喷淋泵及相应泵房内的双电源控制柜、屋顶消防水箱、室外水泵结合器及消防桥架等);

2、以上系统的调试和负责有关消防的各种检测;

3、组织对整个消防工程的报验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消防局相关报批手续并取得报批文件; 4、负责培训并按相关规定对所施工工程进行保修;

5、以上虽未载明,但为完成工程竣工交验,以上消防系统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供应及办理相关手续的工作;

6、分包人应确保系统功能满足消防部门要求,并顺利通过验收; 本次工程范围不包括:

1、油配电室引来的双路电缆,此部分电缆由其它配电专业负责引入泵房内的水泵控制柜; 2、消防水池、设备基础、水泵结合器井的土建施工;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消火栓系统需预埋(留)的管、预埋件、预埋套管及预留洞口的施工。此项工作分包人配合承包单位施工完成单;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需预埋(留)的管、箱、盒、桥架及穿引丝的施工,预埋预留、墙面与预留洞的封堵等施工,由分包人配合承包单位施工完成。

5、不包含消防室外工程,消防水系统管道出墙1.5米以外的管道; 6、不包括地下消防水池进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装。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月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

消防合同篇4

合同编号:

消防系统技术服务合同书

上海南晓消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消防系统技术服务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上海南晓消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定,就甲方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消防系统包括: 系统、 系统、 系统、和 系统,在 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间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保养期为 年。

二、保养期责任细则:

(一)、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在日内完成对消防系统的全面检查,检修。

(二)、本合同生效后一年内,乙方免费对本消防系统进行4次全面例行检查、维护,分别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进行。

(三)、遇到突发火灾报警系统故障,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须紧急派员排除和维修。对于一般故障,乙方人员在24小时内到达进行维修。

(四)、消防主管部门进行年检时,乙方人员到场,并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五)、甲方应为乙方工作人员现场工作提供方便及相应安全措施,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六)、乙方在提供技术服务时,不负责任何间接责任或由此引起的其它责任(如间接损坏、损失及营业利益之损失)。

(七)、乙方维修保养范围不包括人为损坏、更改装修而产生的损坏。

(八)、每次维护保养后,甲方有关负责人需在维修记录表上签字,一式 份,双方备案。

三、 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总价为: 元整。

(二)、在完成对消防系统每季度一次的全面检查、测试及维修后,甲方预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即: 元整。以此按每季度类推。

四、其它:

(一)、本合同以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三)、合同中未尽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上海南晓消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消防合同篇5

合同编号: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品牌、单位、数量、单价、金额详见附表。

第一条 商品质量标准:所有商品均为没有使用过的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要求及人防验收标准的全新的产品。如达不到验收要求,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无条件更换或退货。如有异议应在安装前提出,以便合理解决。

第二条 售后服务:产品在正常调试、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方负责维修或更换,如因使用不当或货物转交需方后搬运造成损坏需方负责。所有商品质保期两年。

第三条 产品品牌为" "牌,所有商品均配带相应的检测报告、合格证、河北省备案证及生产厂家相关资料一式四份,有特殊要求的要按验收规范提供相应资料。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

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供方收到预付款之日起日内。

2. 交货地点:工地。

3.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运费供方负担,需方负责卸货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本合同最终优惠价为 元整。合同签订后付预付款元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质保到期后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不管发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依法处理。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执两份。

供方: 需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消防合同篇6

发包: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条款,结合重庆市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 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投资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内容:1-7#楼消防系统工程及楼外消防环网工程。

(六)承包范围:楼内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

二、工期:本工程开工自20xx年5月10日开工,至20xx年1 月30日,共计 260 天(9个月)。其余工程项目随总体建筑工期进度施工,工期另定。

三、工程及相关产品质量

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设备和工程质量满足消防验收标准,如因乙方所提供的有关设备影响工期和验收延期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程合同价格及承包形式: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合同价格:工程价款总额:材料费总额+(材料费总额*42%)以现场安装实际量为依据。

(1)材料费:所购材料由乙方提供,材料单价和数量由甲方签字确认。

(2)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运输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在材料费的基础上增加42%计算,不另行计费。

3.本工程甲方要求乙方开具材料购买全额国税发票,有关公司开具地税发票由乙方编制人工工资表。

五、图纸

开工前七天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份。

六、工地代表

1.甲方建设单位代表:

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

2.乙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 职务:项目负责人

如需易人,需提前七天通知对方。

七、甲方工作

1.提供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资料,如在施工中发生变化应及时协调乙方及设计单位予以解决。

2.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并接至施工场地。

3.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设备、配线、管路等予以保护。

4.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5.乙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八、乙方工作

1.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0元,作为对本合同义务的保证金,按工程安装进度完成量(每栋3万元)无息退还乙方。

2.向甲方代表提供工程进度,如发生工伤事故,及时向甲方代表和有关部门报告,工伤事故5000元以下由乙方负责,5000以上由甲方负责。

3.按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4.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技术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时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5.如无不可抗拒原因,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工程。

6.乙方负责对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期间如发生损坏,应及时修复,属产品质量问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均由甲方承担。

7.工程结束后由,由甲方办理消防验收的全部资料,向消防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乙方配合和协助,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

8.甲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九、施工组织

1.开工及延期开工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后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时间,工期顺延。

2.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b)工程量改变和设计变更;

c)因停水、停电、停气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d)不可抗拒力;

e)因甲方无法达成约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迟;

f)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施工暂停责任

a)因他方施工进度缓慢即非乙方原因,甲方代表要求乙方停工,甲方应在停工报告上签字并顺延工期,赔偿乙方的停工损失费用。

b)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甲方的停工损失费用。

c)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合同价款等内容。

d)乙方应以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顺延的工期竣工,如遇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外,均由双方另议。

十、工程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返工材料费用和人工安装费用等一切违约费用开支。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4.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可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度,因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根据国家、市有关规定执行。

6.无论甲方代表是否进行过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修复。

7.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要保证质量,须附有合格证及检验报告,进场时双方验收,无合格证的不准进场,有合格证的材料,如甲方有异议,应进行复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与合格证与检验报告不符的,由乙方承担。

8.甲方应在乙方工程结束,调试合格的24小时内签字,甲方协力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十一、工程款依据及调整

1.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材料费(含辅材)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材料价款清单为依据,运输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按材料价款总额的42%计算,材料费+材料费的42%为工程造价总额,不另计算其他任何费用。材料附表为工程造价的依据,如果材料用量出现增加和减少情况,按双方现在确立的计算方式计算。

2.因工程设计变更所产生的工程费用,应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二、竣工与保养

1.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和行业现行各项验收标准及甲乙双方的有关约定。

2.乙方应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关资料,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资料七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提出修改意见,如甲方在约定的日期内不组织验收,或是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不提出修改意见均视为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已经认可。

3.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乙方编制竣工结算报告,并在十个有效工作日内将结算报告提交甲方审查,甲方应在二十个有效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并由双方签章,经消防部门竣工验收后,甲方拨付工程结算款给乙方。

4.保养

1.工程竣工后,乙方保修一年,期间如属配件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更换,如属不正当操作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费用由甲方承担,保修期满后支付乙方。 2.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十三、工程款付款方式及结算:

甲方按照下列方式支付工程价款给乙方:

1.合同签订材料进场后十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30%。

2.工程完工后十日内付合同总造价的30%。

3.工程全部(年前完工)安装完成三十日内付合同总造价的20%。

4.工程通过甲方和有关部门初检验收合格后,甲方在6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5%。余款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后30日内支付乙方。

5.工程通过甲方验收后满壹年,保修期满后合同终止。

6.工程进程中,按甲方要求增加的本合同约定外的工程项目追加款,甲方应在下达书面通知的十个有效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相应的工程款。

十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法院提起申诉。

十五、其他

1.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之处,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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