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制定工作计划可以提前规划工作的重点和目标,通过制定工作计划我们可以更好地监控和评估工作进展,及时调整和优化工作策略,下面是笔笔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复工后工作计划模板5篇,感谢您的参阅。
复工后工作计划篇1
一、工作原则
依据中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对全省各县区实行分区分类差异化、精准化的防控策略,确保市政设施安全运行,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推进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加强督导,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省厅要加强督导市级住建部门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序推动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
市、县级住建部门负责属地建设行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积极协调帮助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房地产、物业、市政等企事业单位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做好项目开工报备工作,开工后要加强对属地建筑工地和相关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及人员健康防护制度,尤其是督促施工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落实相关责任,制定复工预案,确保复工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各项举措落地。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房地产、物业、市政等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疫情防控工作要服从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决策。出现发热症状人员,要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同时向所在地的社区、辖区防疫部门及住建部门报备,发现疫情要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城市管理全力保障城市正常运行
1.保障市政公用企业正常运营。各地住建部门要主动帮助企业经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保障市政公用企业的生产物资和防护物资。指导城镇燃气供热和设市城市供水企业结合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密切研判分析供应需求,加强需求侧的预判,根据供需变化及时采取灵活机动的应对措施。要按照省政府要求,制定完善“一厂一策”工作方案,积极采用信息化手段,做细做实保障设施正常运行的各项工作,主管部门切实加强监管。
2.降低企业用气成本。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支持大中型批发市场、商超、便利店和生活必需品相关生产及配送企业复工,20xx年2月和3月用气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的政策要求,主动配合发展改革部门落实好国家发改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257号),根据上游企业降价情况,组织城镇燃气企业及时降低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切实将门站环节降价空间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
3.积极争取资金政策支持。要主动靠前服务,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环卫等城市市政公用企业因疫情防控增加成本和投入费用的,积极协调财政、税务等部门落实相关财政补助和税费减免政策,按时足额拨付相关服务费用。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公用企业特许经营期限到期的,鼓励政府与企业在充分协商沟通的基础上,予以合理顺延。
(二)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优化线上审批,指导完善商品房销售管理。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实行网上受理、出件等不见面审批的方式予以办理。可实行企业承诺制,对于现场查验等必须室外勘察流程,先由企业递交现场资料并做出承诺,后期疫情缓解后再实行现场查验。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落实疫情防控方案后,有序有度恢复商品房正常销售。提倡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在楼盘开盘、销售等环节采用手机应用、互联网、电话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便捷、安全的线上服务。各地住建部门要发挥房屋交易网签系统的作用,全面实现商品房交易合同备案网上办理。
2.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加快资金流动。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流动支持力度,各地住建部门要认真梳理房屋预售的有关规定、条件和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审批,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在疫情期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规定和保障各方主体利益的前提下,适当调整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审批标准,加快商品房上市,形成有效供给。进一步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方式,加大企业流动资金持有量,缓解资金压力。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却因当地疫情影响的,予以一定期限内的缓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20xx年竣工验收的住宅项目,可按竣工时间顺延缴纳住宅物业保修金。充分发挥公积金作用,各地要深化细化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定具体的管理服务措施和操作细则,进一步通过各种线上预约和错峰办理公积金业务,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公积金放款节奏。
3.摸排项目,建立台账,加强对项目的跟踪。要全面摸排梳理辖区内所有立项及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清单,建立开、复工项目台账和预销售楼盘台账,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及时掌握房地产项目供给情况。对暂不具备复工条件的企业要提前做好前期开工准备工作,待全面复工后,逐步调整加快建设进度节奏,确保形成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
4.抓好商品房合同履约管理。要根据房地产在建项目台账,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妥善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履约问题,对确因疫情影响开工、竣工而延迟交房的,协调企业按照不可抗力的因素,将疫情防控期间不计入违约期,在疫情结束后,指导企业与购房人就延期交房事宜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切实保障各方权益。
5.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帮扶开发企业。要充分发挥各地市房地产市场协调领导小组牵头单位的作用,加强与自然资源、金融、税务、人社等部门联系,研究制定扶持企业的相关政策,可适当调整信贷政策,增加信贷渠道和额度,针对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企业,协调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或续贷。协助企业解决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困难,协调有关部门继续加快住宅用地供应,延长疫情期间新供土地开竣工时间要求。鼓励房地产企业疫情期间不裁员,加大招聘力度,稳定劳动力市场,降低疫情对失业率的影响。
6.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要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力度,发挥房地产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交流推广疫情防控经验,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各项防控措施,帮扶企业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全面动员辖区内房地产企业,引导企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服从大局,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三)加快推进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
1.分类组织实施。各地住建部门和企业按照《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划定我省县(市、区)疫情风险等级划分低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的实际,动态对应做好疫情防控与企业开工复工工作。
对低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各级住建部门要帮助建筑施工企业在做好病情防控的同时,所有项目实现全面开工复工。取消不合理限制,不得对企业复工设置条件,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时间。
对中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帮助建筑施工企业在做好病情防控的同时,所有项目全面开工复工。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对施工工地和人员加强日常管理,施工人员返岗时,省内除来自高风险地区人员外,对其他员工在进行必要的健康监测后,一律取消隔离要求;省外施工人员按照当地肺炎办要求进行管理;采取分区作业、分散就餐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聚集。
对高风险地区,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当地肺炎办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人员管控,对于与疫情防控相关和涉及民生领域重大建设项目,落实“一项目一专人”的要求,为项目开工复工创造一切条件,实现应开尽开。对于一般项目,帮助企业做好开工复工前各项工作,确保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帮助企业再逐步有序复工复产。
2.优化工程审批。对于新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要加强前期协同,对于经多部门协同或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要进一步压缩每一阶段的审批时限。对于新开工项目,全面推广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应通过邮寄方式寄送,也可由项目单位提供电子材料后先行办理,待疫情结束后补交纸质材料。各级审批部门要设立审批服务专岗,公布咨询电话,加强在线值守,为项目单位提供快捷优质服务。对于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要切实列为告知承诺制事项进行办理。参照省厅下发的《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省级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办理工作实行承诺制的通知》,对本地区所有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工作所有材料实行承诺制。对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可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情况,采取分阶段审查。对于已经开展数字化审查的地区,建设单位通过数字化图审系统办理网上申报(涉密事项除外),实施“不见面、零接触”审查。尚未开展数字化审查的城市,应尽量采取网上传输或快递等方式报审。鼓励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采取远程办公、网络办公、不见面服务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为建设单位做好各项勘察设计技术服务。
3.做好服务保障。各地住建部门坚持“一企一策”分类指导,建立辖区内建筑业企业开工复工台账,对重点建筑业企业实施一对一服务,争取全省建筑企业和建设项目早日开工复工。切实提高服务意识,主动了解企业在复工复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同当地卫生、公安、应急等部门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在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材料运输、防疫物资紧缺等问题。每个重点建设项目配备一个开工复工专班,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开工复工、审批服务等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疫情防控与开工复工工作“两不误”。对于新开工项目要主动上门服务,需要纸质材料和文书的,审批部门要采取政务专递或快递主动服务。按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有关的通知》,积极协调建设各方因疫情影响项目工期、防护费用、人工和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对目前不具备复工、开工条件的项目,帮助企业做好前期工作;按照《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筑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措施的通知》要求,做好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补助资金统计上报工作,减轻企业负担。对疫情期间开工复工的建筑和市政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厅将优先纳入省级扶持优势企业名单,按照省级扶持优势企业政策进行帮扶,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四)全面落实建设行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
1.深入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各地住建部门要帮助企业按照低、中、高风险地区的疫情防控要求和动态管理实际,按照当地防疫总体安排做好项目复工报备工作。加强对复工项目疫情防控的指导和监督,压紧压实复工项目疫情防控责任,帮助企业落实好防疫物质准备,建立完善项目防控体系,落实施工现场的各项防疫要求,突出抓好从业人员的疫情管控,摸清返岗人员活动轨迹分类管理,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制度,严防复工项目发生疫情。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员工,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近就医,并将异常人员健康二维码及时推送所在社区。
2.持续强化复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督促复工项目各责任主体按照标准和规范要求,对复工前施工现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类脚手架、起重设备等安全使用情况,以及危大工程、临时用电等安全管理情况,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后再复工。要注意加强对复工企业的帮助和技术支持,指导企业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3.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要加强对复工项目的监督指导,要采取信息化等手段强化监管,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要予以停工,并依法依规严肃进行查处。
各地要在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对于涉及国计民生的中省重大投资项目要克服一切困难,实现应开尽开,争取2月底全部开复工。国有勘察设计甲级以上企业务必2月底全面复工;国有和省级优势扶持企业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大型施工企业项目,2月底前开工率务必达到70%以上,上述企业在开(复)工期间的相关问题和困难由属地住建部门跟踪协调解决,特殊困难报省厅协调解决。近期,省厅适时将对各地复工复产和新开工项目情况进行检查,各市要积极借鉴省上做法,对各县(区)开展常态化督导,使督导的过程成为帮助各区、县加快复工复产的过程,尽快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复工后工作计划篇2
20xx年,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要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这一目标,认真抓好社区康复、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康复机构建设和康复人才培养四个重点;加快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十一五”各项康复工作任务;谋划、制定“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推动我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全面快速发展。
一、全面实施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
(一)印发《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配套实施办法》,“工程”各个子项目都要严格按照配套实施办法来操作。
(二)确定定点医疗康复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主要由卫生部门确定,定点康复训练机构主要以残联系统为主导,尽量把残联的康复机构纳入其中,承担后期康复训练任务。
(三)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先抓好试点,在试点成功地基础上及时总结推广。
(四)实行精细化管理。依托“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管理系统”这个软件,对“工程”实施实时、高效精细化、销账式管理。
(五)抓质量控制。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最大的特点就在于“抢救性”。可抢救性的内在要求具有三个特征,一是残疾的可逆性,二是康复的最佳期,三是康复效果好。这就要求,在康复对象上,要选择低龄的、最具康复潜力的、家庭配合的;在医疗康复机构上,要选择优质价廉的、积极性高、负责的;在康复质量上,康复有效率和家长满意率都要达到优良以上;在康复过程中,要定期组织康复效果评估;在康复完成后,要追踪问效、定期回访,真正把好事办好,办成政府满意、社会满意、残疾人及其亲友满意的“民心工程”。
二、加快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一)强化康复人才培养。以国家实施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为契机,结合我省实际,投入专项经费,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一是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多类别的培训班,抓紧培养0-6岁实用性康复技术人才。二是抓县级社区康复协调员师资培训,为每个县、市、区培养2名骨干师资。各地要高度重视康复人才培养工作,积极选送康复人才参加省里学习培训;要充分发挥康复人才的作用,做到人尽其才;要留得住人才,防止康复人才流失。此外,各地要按照省里下达的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任务,制定培训计划,扎扎实实开展培训,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二)为基层残联培植一批能承担儿童康复训练任务的康复机构。配置一批已有专业人才、有训练场地、有相应资质的残联康复中心,作为0-6岁工程的定点康复机构,在人才培养、康复设备、任务计划下达等方面给予扶持。
三、迎接全国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
20xx年是创建国家社区示范区验收年,拟创建全国社区示范县、市、区的10个地方,要按国家制定的验收标准,抓紧准备创建验收工作。各市要在第一季度先行进行督导,省里将于上半年进行检查督导,迎接国家检查验收。
四、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康复工作任务
根据20xx年康复数据统计上报任务完成情况,合理调整任务计划,重点攻克任务完成有困难的项目,确保全面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各项康复任务。
(一)做好终期检查、验收准备工作。按照国家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和国家彩票公益金项目,对贫困精神病患者救助、聋儿康复训练、残疾人辅助器具发放、假肢安装等项目的要求,完善受益对象的数据库和档案资料清理归档,在各地做好自查工作的基础上,由省康复办择期进行抽查。配合卫生部门一道实施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筛查工作。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意收集典型事迹和康复成果资料,为将要进行的“十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总结表彰做准备。
五、谋划好“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
深入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调研,认真总结康复工作经验,紧紧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结合当地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康复工作计划,为“十二五”期间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科学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复工后工作计划篇3
一、残疾人康复,在县残联的领导下,配合各级残疾人康复机构,完成残疾人白内障康复手术等工作,资助重病精神患者免费住院治疗。
二、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开展助残就业培训,残疾人种植养殖技术培训和法制教育培训等各类培训班,根据实际需要开展较好层次的技术培训项目,做好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助学补助工作,规范残疾人就业登记、推荐、安置程序等,加强残疾人职工的权益保障力度。
三、积极开展残疾人帮扶救助工作,采取定期救助和临时救助相结合的救治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采取一系列的政策,结合全镇实际,开展灵活多样的帮扶救助工作。
四、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村(居)残疾人联合会组织,抓好村(居)残疾人联合会专、兼职委员队伍,全面推进残疾人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五、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让残疾人知道相关政策法规等,结合全镇各种重要工作和助残日宣传活动,增进全社会对残疾人的理解和残疾人工作的支持,活跃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
六、努力未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县在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权益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尽力解决我镇所有残疾人生活方面的困难。推进我镇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复工后工作计划篇4
由于春节将至,我项目部决定于20xx年2月8日至20xx年2月21日停工休假。为了保证在停工休假期间无任何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做以下措施:
停工措施:
一、安全事故的预防
1、施工现场于20xx年2月8日6点前全部封闭,除留守人员外,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2、加强对施工现场内的临边作防护检查,对未完善的临边防护于2月8日下午6点前整改完善。
3、对施工现场内的机械设备试运行,正常后拉闸断电。
4、对施工现场内的临时用电,除照明外其余电路全部断掉。
二、施工现场剩余材料、机械设备的处理
1、对施工现场剩余钢材、水泥等材料采取集中分类堆码,并做好下垫上盖等防冻防雨措施。
2、砂石料采取保温薄膜覆盖等做防冻防雨处理。
3、对施工现场内的小型机械设备入库房,大型机械设备集中堆放,并做好防护、防雨处理。
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工地内禁止燃放烟花炮竹。
2、对停工休假期间,特派专职人员留守,日夜巡逻,发现盗窃立马报警并告知领导;项目管理人员轮流值班。
3、项目管理值班员及留守人员值班期间禁止酗酒、赌博。
4、项目管理值班员及留守人员在工地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磁炉、取暖器等)。
值班期间的工作及注意事项:
a.每一值班人员须与接班人员当面交班,告知其值班期间的情况,并做好交接班记录。未能当面交接班者双方均按缺勤一天处理;有事情应及时请假并自己与其他人员协商合理换值班。
b.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c.值班人员要保持电话畅通;春节期间当天值班人员的值班情况应及时在当天向项目负责人汇报情况;
d.遇到突发事件拨打紧急电话,及时通告相关领导。原则上项目负责人须在值班当天于16:30前汇总工地情况,并上报公司带班领导。
复工措施:
一、报到时间
项目部全体人员与20xx年2月22日前报到,对未报到的人员按缺勤处理(有事请假的除外)。
二、现场检查
1、核查剩余材料及机械设备是否被盗,对被盗物品做报警立案处理。
2、检查剩余材料是否受损:对生锈轻微的钢筋除锈后方可使用,生锈严重的钢筋按不合格产品处理;对失效的.水泥按不合格产品处理;对受冻的砂石料除冻后使用。
3、检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是否存在漏电短路现象。对现场漏电短路现象加以整改,并于20xx年2月22日下午6并点前整改完善。
4、检查临边防护是否受损,对受损的临边防护加以整改,并于20xx年2月22日下午6点前整改完善。
三、复工准备
1、对施工现场可用剩余材料的数量加以复核,制定相应的材料计划,防止因材料不足而影响施工进度。
2、对复工后的工人再次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严禁酒后上岗,防止因节日喝酒后上岗而引发安全事故。
3、通知各班组长,配备相应的工人于20xx年2月22日到岗,确保复工后施工进度的正常进行。
复工后工作计划篇5
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区市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切实做好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疫情防控第一”,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要围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开展复工复产工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对疫情要严把输入关、预防关、应急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确保经开区不发生疫情扩散事件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安排
(一)保障性复工行业:保障城乡运行必需品(供水、供电、油气、医药、饲料、通讯、市政、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品(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企业连续生产必需品,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要求,在做好防控措施的情况下灵活安排职工正常上班。
(二)复工节点要求:辖区范围内除以上必需行业外,其他企业不得早于20xx年2月9日24时前实施复工复产。紧急特殊情况确需提前复工复产的企业,在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提前3天向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管委会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必备条件
(一)必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一是要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职机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必须向经开区管委会报备。企业提出申请,并按照《关于做好经开区疫情防控工作通知》(银开党政办发[20xx]3号)文件分组要求,提交开复工企业疫情防控自查表和复产复工期间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经部门核查(东区、西区企业由经发局、安监局负责核查;金凤工业园企业由工业园办公室负责核查;建筑工地由建设局负责核查;新招商引资企业由经合局负责核查;育成中心企业由动漫公司负责核查)提出建议经管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三)必须全面核查员工及亲属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经开区管委会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待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对xx等重点疫区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并对从xx等重点疫区人员进行电话劝阻,疫情期间按照国家要求原地隔离;四是对外省来宁,特别是来自疫区的人员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管委会、社区街道报告,并先行隔离14天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每日报送《银川经开区企业疫情排查统计表》。
(四)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液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五)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宿舍、卫生间、电梯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四、疫情防控
(一)坚持每日全体人员体温检测进厂。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隔离,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通勤车辆、车间、办公场所、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三)坚持每日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四)坚持小批量多频次职工就餐方式。上班期间职工就餐,应采取小批量多频次、错时就餐、盒饭供应等方式有计划的予以安排,杜绝人员汇聚、集中。
(五)坚持日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每日报送《银川经开区企业疫情排查统计表》。
(六)坚持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值班管理。
各企业应明确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要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各企业要强化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复工后工作计划模板5篇相关文章:
★ 拔牙后的心得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