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我们对书中人物命运的思考和反思,让我们更加关注和思考人生的意义,我们通过写读后感,能够将作品中的精彩之处传递给其他读者,引发他们的共鸣和思考,以下是笔笔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文学》读后感通用6篇,供大家参考。
《文学》读后感篇1
在读完整套《哈利·波特》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是上帝咬过的苹果。
?哈里·波特》向我们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在他一岁时,他的父母离奇死亡,而在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块闪电形伤疤。接着,哈利莫名其妙的到了她姨妈家,长年受表哥欺凌,在哈利十一岁时,他意外发现自己是一名巫师,他来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魔法。在这儿他有了朋友,有了快乐,有了勇气,也知道闪电形伤疤的含义,哈里经过了各种磨练,最终他亲手杀了杀害自己父母的伏地魔。
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哈利受尽欺侮,在姨妈口中听见自己的父母被车撞死时,他非常伤心,偷偷哭了很多次,哈利当时十分怯懦,当他来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时,他结识了许多朋友,拥有了快乐,渐渐他又变得勇敢,可是他要知道了自己的父母是被伏地魔杀的,当他知道自己要面对的是强大的伏地魔,那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时,哈利十分害怕。但是,他将压力化为了动力,更加努力的学习魔法。可是命运弄人,他的教父又被伏地魔残忍地杀害了,哈利伤心欲绝,但是,哈利却没有灰心,反而变得更加勇敢。又是一次,当霍格沃茨被魔法部侵占时,哈利挺身而出,带领同学阻止魔法部这样昏庸的表现……
我想对那些因为生活上的一点困难,一个坎就放弃的人说,你们应该向哈利波特学习,他知道自己就像一个被上帝咬过的苹果,他知道当上帝特别喜欢哪个人时,会咬得特别深,他也知道一个人不会十全十美的,哈利从小父母双亡,他没有一个温暖的家,但是他并没有去埋怨命运的不公平,反倒是更加勇敢地去战胜困难。
也许你就是那个上帝咬过的苹果,但是,每个人生活都不可能一帆风顺,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
《文学》读后感篇2
下午,反反复复地读着梭罗的《瓦尔登湖》,真的很感动。他的文字是朴素的,但他的思维是独特的。我确信那是一个睿智的老人。我知道他在瓦尔登湖独居时年纪并不大,即便死去时也称不上“老人”,但他却给我一种唯有老者方有的广博、沉稳和智慧的感觉。他与孤独为伴,但并不消沉。他那么热烈地爱着自然,用孩子般的'想象遨游并描绘着自然。他用心地探索着人与自然的关联,坚定地维护着自然的古典生态。他坚信:人类唯有在大自然中才能保有自己的纯美天性。因此热情地讴歌着心中的女神——瓦尔登湖,这又何尝不是每一个人心中应保留的一块圣地呢?
关于梭罗,我是很矛盾的。我在认定他有着老者的平和睿智的同时,脑中又时时会浮现出这样的一个身影:一个孤独的孩子,独自漫步湖边或徜徉林中,没有惊慌,也不显无助;看着那蓬勃华丽的生长着一切,内心充满着喜悦,似乎他也参与了创造,他也能够随之生长起来。那份自在自得让他俨然成了山林之王;然而他又断不肯凌驾于万物之上的,他只想做自然永远的孩子。
是啊,他是自然的孩子,但这不是一个对世界的新奇叽叽喳喳叫嚣个不停的孩子。我常常惊诧于他的那份好奇与平静,他静静地打量着一切,不管是喧嚣的城市,还是静谧的山林。他静静地思考,思考着人类伟大的创造力,也思考他们唯我独尊的行径。他是人类的尊者。他以一颗安静而纯粹的心灵,以一颗高贵而智慧的头颅俯看着茫茫众生。他在工业革命初期便预见到了一两百年后的这天的现状。他关怀着人类,又蔑视着人类。他担心一切完美的事物都会随着人们功利目的下的发展而消逝,瓦尔登湖也将要成为记忆之湖。甚至记忆都会淡去,直至不复记忆。
以前,我一向以为我能够如梭罗般的生活。我甚至也在尝试着那样做,只可惜我生活在一个说不上繁华却也绝非寂寞的小城。我无法弄到一块属于我的地,当然更不可能有一方真正的山水,除了把高楼的阳台安置满各种绿色植物。尽管我生活素淡,在简单中体味着生命的纯粹,但尘世中凡俗事物依然能够令我焦头烂额;我喜爱山野,却不必须能够真正归隐身田园。
梭罗是把瓦尔登湖当作情人来爱的吧。正因爱之深切,因此不容许破坏;而生活在礼貌社会里的我们,无非是想保存着一种清野的梦幻慰安自己罢了。因此梭罗便具有了独一无二的气质和迥异于常人的伟大。
《文学》读后感篇3
?草原上的小木屋》是小木屋系列丛书中最具代表性的作品,是由美国的女作家罗兰·怀德,根据幼年的经历在63岁高龄时创作。二年级时就向俞吟之借来看过一遍,寒假经章老师推荐,迅速跑到书店买回来仔细地又看了一遍。
故事讲述了在开拓新生活的期望鼓舞下,爸爸妈妈带着不满七岁的罗兰和姐姐玛丽、小宝宝琳琳,驾着大篷车离开了大森林。她们经过明尼苏达州和密苏里州。驶过了结冰的小河;渡过激流来到大草原;搭起小屋,在独立镇附近定居下来。爸爸开垦荒地、打猎,一家人共同抵抗狼的袭击;躲过草原大火;捱过热病的生死关头……最后离开大草原。
我最喜欢这本书里的猎狗——杰克,因为杰克非常聪明:既会打猎又会抵挡狼群的攻击,保护家人;甚至在被水冲走与家人失散的情况下,能寻着一家人走过留下的气味,找到主人,实在太忠诚了!
我很喜欢爸爸。因为爸爸非常非常能干,几乎没有他不会做的事情:搬到大草原后,爸爸砍了一些树给家人造了一间非常朴实、坚固能抵挡风雨的房子;爸爸还会打猎,肉可以吃,皮毛积起来到镇上交换生活必需品;爸爸还会拉小提琴,在爸爸空闲的时候,他就会拉起小提琴,在悠扬的琴声中,姐姐妹妹们唱着、跳着、笑着,开心极了……
看了这本书,我仿佛也来到了大草原,品尝到了妈妈烙的香喷喷的玉米饼;听到了爸爸悠扬的琴声;还看到了凶猛的印第安人,欣赏到了大草原美丽的风景……
我喜欢这本书!
《文学》读后感篇4
看《简·爱》许久,有时因人物的行为而纠结,有时因人物的风趣而开心,有时因人物的迷茫而急需答案,有时……
此刻,我或许已经明白,我需要的不是一个结果,无论好与坏都已显得不那么重要。
“结果无法预支,那么就充分享受过程的美丽吧!”,不知从哪里听来的一句话,或许是我自己根据前人的语录总结的。总之,现在我的心里的波动无时无刻不在验证着这句话。
或许每个小说故事总是拥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可我觉得每个雷同的故事背后总有那些不轻易展示在人前的秘密等待着我们仔细的发掘。那些坎坷的经历,不是作者天马行空的想法的结果,可能仅仅只是可能这就是他们或她们自己的生活。只是在这一刻他们(她们)把自己映照到了小说的世界里。让它更有灵魂了而已。
起初读它的目的,无非只是闲来无事,或者更堂皇点的理由就是因为它是经典所以来读。至于《简·爱》为什么会是那个时代乃至以后几个时代的经典之作呢?对不起,在读之前我无法回答你,哪怕一点点像样的官方答案都没有,因为我没有做关于《简·爱》的丝毫的读前准备,但是现在或许我可以告诉你一点点,只是一点点,毕竟我不是作者,我无法知道她真实的意图。我想我可以告诉你,我读它是为了重走主人公的生活,感受命运之轮对她的“眷顾”,体验生命可以承受的以及不可以承受的苦难和折磨。
从开始到最后不需要你仔细的揣摩,只需要用你开发到极致的大脑在思索其他事情的同时略微联想一下就会有一幅幅或寂寞,或痛苦,或抗争,或绝望,或希望的画面出现在眼中乃至被未知的神经传输线路导进脑海里存储起来,经常被翻出来重现。
起初,前几页对我来说并不觉得有什么可以吸引我的地方,甚至想将之束之高阁。可对于无聊的时光来说,我情愿、甘愿去磨这本无趣的书。磨了许久才知道,我已陷入很深。一上午,一页一页的纸张在我无意间被翻过,留下的只是那若隐若现的话或者一个个奇妙无比的画面留了下来。
我喜欢里面纯正的英国式的交谈以及交流方式,那些华丽而富有逻辑性的文字组合方式让我为之痴迷了许久,虽然对于一个地道的东方人士来讲,这种古怪的组合显得有些滑稽和可笑,可我不得不说它真的很棒。
我喜欢看里面人物之间的对白,直接而富有西方式的侵略性的霸道。双目之间的对视,显然很容易产生思想上的碰撞以及火花,但不得不承认这种蛮横的交流方式真的适合某些无法回避的话题,虽然僵硬和无理却总能取得想象不到的战果。虽然东方式的谦虚有时候更让我容易接受些,可我觉得有时候真的应该选择西方式的直接更好些。
我喜欢推敲人物的心理变化,虽然对于现在的我或者以后的我来说这种必须耐得住性子的行为我可能无法完美的完成,可就现在来讲,我取得的成果已让我暗喜很久了。这种一念之间的交战,精神上的征伐才是无比惊险与刺激的。智慧在这一念之间往往被展示的淋漓尽致。也许这一秒你在天堂,下一秒就坠落向无边黑暗的地狱。
我不是上帝,无法贯通时间的通道去与作者席地而坐、促膝长谈,以此来发现它更深处的秘密;我不是智慧之神,无法发动大脑中更多的脑细胞去思考某些隐形的陷阱和深渊,以此来避免我阅读时带来的误解。
可阅读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误解才变得有趣起来,正如那句话所讲的:“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书就在那里,文字就在书上,而思想在我们自己的身体里发芽和成长。
喜欢《简·爱》或许不应该说喜欢《简·爱》,喜欢更多与《简·爱》一样经典的著作。它们的存在,给我们刻画了一个美丽的空间;它们的存在,给了我们探索更多更丰富的生活的机会……
《文学》读后感篇5
一八零一年,住腻了都市,想要与世隔绝的绅士洛克伍德,造访了盖在风势强劲的山丘上的坚固庄园。在那里当女佣的奈莉,对这位听众诉说了山庄上的男女主人,以及他们与身边的人们之间爱恨交加的往事。
三十年前的夏天,山庄主人恩萧先生去利物浦工作,回来时带着一位男孩。恩萧先生用他逝去长子的名字希斯克利夫,替这个衣衫褴褛的肮脏小孩命名,并且让他住在山庄里。
恩萧先生还有一个亲生的儿子辛德利,以及一位女儿凯瑟琳。辛德利非常嫉妒受到父亲宠爱的希斯克利夫,暗中对他怀有憎恨,但凯瑟琳却很快和希斯克利夫要好起来。两人每天就像共享了同一个灵魂,一分一秒都不愿分离,强烈地需求着对方。
然而六年之后,随着恩萧先生的去世,辛德利就把希斯克利夫的一切都夺走了,以使唤奴隶的态度对待他。
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两人,从此被千金小姐和佣人之间的巨大鸿沟隔开。在这段期间,凯瑟琳认识了住在山脚下画眉田庄里的林顿家长子埃德加。
身份高贵又有优秀教养的埃德加,迷恋着凯瑟琳的美貌,而凯瑟琳也接受了埃德加的求婚,答应嫁给他。知道了这件事的希斯克利夫因为太绝望,就从咆哮山庄里失踪了。
三年后,希斯克利夫赚到一笔可观的财富,衣锦还乡。虽然他装得像真正的绅士一般高贵优雅,但却谋划着复仇。他首先对辛德利设下陷阱,把他的财产和山庄都抢了过来。接着,又诱惑了埃德加的妹妹伊莎贝拉,带着她私奔了。
凯瑟琳后来变得疯狂。她开始绝食,又罹患重病,在生下女儿之际就因为难产而过世。希斯克利夫失去形同自己灵魂另一半的凯瑟琳之后,陷入更强烈的孤独和绝望的深渊。
辛德利死后,夺取了一切的希斯克利夫完全不让辛德利的儿子哈里顿受教育,只把他当作佣人使唤,还设下奸计,把凯瑟琳的女儿——也和母亲取了相同名字的小凯瑟琳诱骗到山庄,关在房里,逼她和自己的儿子林登结婚。
小凯瑟琳的父亲埃德加染病身亡后,林登因婚姻继承了林顿家的所有财产,但是体弱多病的林登不久也死了,所以希斯克利夫得到了林顿和恩萧这两个家族的土地和财产,小凯瑟琳也以遗孀的身份,跟希斯克利夫一起住在山庄里。
小凯瑟琳和哈里顿相爱了,希斯克利夫疯狂地阻止他们,但他想起了当年的凯瑟琳与自己。最终希斯克利夫绝食而死,小凯瑟琳与哈里顿搬到了画眉田庄,一切归于平静。
这个荒诞、狂野、令人诧异的故事,像是每一页都在醇厚的憎恨中浸泡过,直到最后在看似归于和谐的情境中戛然而止,也没有让读者产生任何如释重负的情绪。
?呼啸山庄》刚出版时,被评论家大力批判为不道德、荒谬无稽、文笔差劲、结构破绽百出、粗陋鄙俗,如今它则早已在文学的殿堂中登堂入室,用在中小学生的作文课堂上,似乎又是一则诉说“凡人不能理解超越时代的天才”的经典材料。
然而实际阅读这部作品,必然多有读者觉得评论家所言着实公允,书中的角色们从一开始就表现出其不堪、粗鄙的一面,那并非乡土文学中“接地气”式的粗俗表现手法,而是一种毫不讳饰地投向彼此、投向读者的恶意与迫害,这种近乎暴力的情感宣泄令很多人在故事还没真正开始时就不禁掩卷。
而在故事里的主角们因为不幸的误会和阴错阳差的状况彼此分离时,人们又开始对作者在剧情上的表现失望,令人难以忍受的不是角色们的悲惨经历,而是他们不断酿造悲剧的荒诞的大脑,原本很容易有快乐结局的故事,却因为一些常人难以理解的想法和算计走上毁灭的道路。
故事主要的转折出现在凯瑟琳答应埃德加的求婚,希斯克利夫因为无意听见凯瑟琳对奈莉说,如果她嫁给希斯克利夫,就只会两个人一起变成乞丐,所以就从那个家里消失了。
凯瑟琳对奈莉说过的另一番话则是,如果自己结了婚,就可以保护希斯克利夫不受哥哥辛德利的欺压,也能帮助他出人头地。人们很难理解这种想法,便给它加上一个合理的解释——这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为自己编织的谎言。
书是人类理性的产物,那么书是需要逻辑的,现实生活则并不需要逻辑,因为人的理性不能够支配整个现实。
一个活在十九世纪的英国乡村,个性孤僻讨厌人群的牧师女儿,完全没有任何资料或创作经验,这样一个人写出这样一部作品,她并不是靠着理性与技巧在书写,而是放任自己的灵魂呼啸。
她笔下的人物是没有逻辑的,同时也是没有虚假的,每个人都坚持自己的想法,毫不顾忌地做自己想做的事,不管是憎恨、悲伤还是爱,都像野兽一样,毫不隐藏感情地互相谩骂、互相伤害,几乎都是让人不想与之交往的人物。当一个人如此放肆地宣泄自己的灵魂时,他就不需要说谎了。
被问及自己对希斯克利夫的感情时,凯瑟琳说道:“我活着最大的目的就是他。我对希斯克利夫的爱恰似脚下恒久不变的岩石,我就是希斯克利夫。他并不是作为一种乐趣,而是作为我自身存在于我心中。”
当我们抛开所有合理的解释后,我们便可以认为她所做的一切都自然而然,呼啸山庄就是这么一部作品,它是作者胸中的一团狂风,是作者面对这个不容忍的世界时,胸中满是“举世皆浊我独清”的傲慢,却又只能讲出些连自己都不信的狡辩时,那股不屑置辩的孤愤之意。
《文学》读后感篇6
读罢《水浒》,阖上双目。复杂的心绪像带刺的荆棘,缠绕在心头。心中有种情绪,像是前些日子对孔乙己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可又不是。梁山一百零八名英雄,再加之书中的其他无名,甚至无姓的好汉,哪一个不是在争?为活着争取。
不然宋公明不会上梁山,卢俊义亦不会落草为寇。那心情究竟是什么呢?有恨愤吧。北宋末年,皇帝昏庸,四大奸臣当道。高俅为了个人恩怨在朝廷用人之际赶走武艺高强的王进,又因自己干儿子看上林冲之妻而害林冲全家。他几次攻梁山未成,全军覆没却知情不报。这等逆贼在朝野之中为害社稷,国家岂能兴?蔡京为一代庸相,儿子、女婿皆以其名搜刮民脂民膏,载舟之水已苦不堪言,国家岂能兴?童贯、杨戬也都是为私怨或利益大打梁山忠义之士的小人,小肚鸡肠,斤斤计较的人为官,国家岂能兴?国无国法,残害忠良,以封建之制摧残人才,这一切的一切宣示着一句话:此朝将亡矣!有嘲讽吧。
呼保义尽管有无数江湖中人支持,仍一心只想受朝廷招安:于公,是为百姓谋福,不让朝廷乃至天下被贼人荼毒;于私,也只为光耀门楣,而不图什么富贵荣华。虽然有好心,但他把一切想得太简单,也太低估了统治者的贪婪。于是,他终究没有躲过上位者的忌讳,高俅的一杯毒酒,了结了他的性命。可笑,这么对他的朝廷,他竟不怨,就算是死,也怕李逵聚集众人攻打朝廷,拉着好兄弟同死在毒酒之下。迂腐,只懂得愚忠,却到底不知什么才能真正为百姓获到安定生活。最后还拉着李逵与他同尽——为了那真正给百姓带来灾难的朝廷。这样,就算是英雄,是众将之首,也磨灭不了他带领一百零八将没落的罪过。朝中有臣,却只有奸臣像高俅和庸臣如宋江来左右天子,这也是北宋在宋徽宗时期衰败的原因啊!有同情吧。
卢俊义仪表堂堂,武艺高强,本又为员外,气度不凡。即使入了梁山,也自有一番潇洒姿态。他和宋江一样,也是愿意受到朝廷招安的,却被那四个贼臣设计陷害,将水银放在天子赐他的膳食中,以至于他回庐州不能骑马,而在淮河立于船上消遣时,因此册立不牢,失足落水而亡。本是一代骄子的堂堂玉麒麟竟会落得“屈作水中冤抑鬼”的可悲下场,让我不禁唏嘘不已,心中免不了一阵同情。有敬佩吧。吴用满腹经纶,足智多谋,担任着梁山军师一职,但这并不是让我敬佩的最主要原因。我的敬意来源于他对宋江的情义。在我看来,以学究的才智,无论到哪,都会被委以重任,予以款待,即使他曾是梁山上人,徽宗也定会招安重用他。
可他宁愿追随公明,在他坟头自缢,也不愿任皇帝调遣,就可见其重义之心。他以死亡的方式诉说对公明之情,虽然这种方式我不尽认同,但此精神却令我感动、敬佩。想替公明说一句:得友如此,夫复何求?对同高俅等一样的奸臣们愤恨,对如呼保义一般的庸臣们嘲讽,对同玉麒麟一样的好汉们同情,对如吴学究一般的英雄们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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