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的活动方案是活动组织者准备工作的重要一环,它能够提前预见问题并做好准备,活动方案写好了,确保活动的各个环节有序衔接,笔笔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篇1
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州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安排,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确保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帮助其安全、顺利度过严冬,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低温严寒天气较往年来得更早,流浪乞讨人员是最边缘、最脆弱的特殊困难群体,及时有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中办、国办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制发文件进行安排部署,州政府专门成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各自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抓紧抓细抓实本次“寒冬送温暖”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二、“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时间
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
三、明确救助原则,合理开展工作
一是秉承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自愿受助,无偿救助”是救助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救助对象有自愿求助和放弃救助的自由,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应提供无偿救助,不得向受助者本人或其家人收取任何费用。对拒不愿接受救助的,要履行告知义务,根据其实际情况免费提供必要的食物饮品、寒衣寒被等救助服务,确保其不受冻挨饿。同时,要留下详细的求助方式,保存好现场劝导救助影像资料等;二是秉承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在日常救助及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巡逻过程中,发现有重大疾病隐患、病情危重的流浪乞讨人员要在第一时间送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待病情稳定后再进行救助或帮助其返乡;三是秉承分类救助、按需施救的原则。根据受助人员的具体需求确定救助内容和救助方式。除日常救助外,要针对不同类型受助人员的生理、心理、文化水平、个性特征进行必要的物质帮助和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特殊救助。
四、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制定街面巡查计划表、动员基层开展排查工作
一是各级民政、公安和城管部门制定街面巡查计划表,细化巡查内容、巡查措施、巡查责任,强化巡查衔接,增强巡查合力。注重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要主动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开展针对桥洞、车站等重点区域、夜间低温时段集中巡查救助,同时做好巡查救助登记,文字记录、视频留存;二是广泛动员基层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成立排查队伍、主动报告。要组织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工作人员和网格员等在本辖区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大排查,确保不落下一人,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各县(市)和州救助管理站要将巡查排查工作广泛告知并动员环卫工人、出租车司机、公交车司机,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救助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
(二)加大巡查救助力度和广度,及时储备救助物资
一是各县(市)民政、公安和城管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的巡查救助工作力度,重点对车站、广场、商场、居民楼道、桥梁涵洞、超市、银行、烂尾楼、废弃厂房、农村柴草堆等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时常活动和露宿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遇到恶劣极端天气,要增加巡查救助的频率和覆盖范围,实行全天候巡查救助,切实做到发现一例、救助一例;二是各县(市)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实行巡查制度,民政救助必须保持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救助站能够24小时接待求助人员,救助车辆能够24小时外出救助求助人员,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求助信息,不延误任何一个救助服务。州救助管理站要加强与外省救助管理机构沟通,密切联系,确保跨省救助工作顺畅有序。三是在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寒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避寒。四是各县(市)财政部门要保障救助资金按时及时拨付,民政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冬季御寒物资储备工作,要整合救灾物资储备资源,对寒冬救助对象急需用的毛毯、棉衣、棉被、食品、药品等救助物质采购储备充足,以确保满足站内和街头流动救助服务需求。州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成立调研组在“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期间不定期对各县(市)物资储备、发放情况和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和暗访。
(三)制定详细应急预案,确保快速妥善处置受助人员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各地要针对寒冬季节气候特殊、人员流动性大、重要时间节点多等特点,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切实加大救助服务保障力度,及时救助陷入困境的流浪乞讨人员。二是强化发现与处置衔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各县(市)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社区、村(居)设立应急救援救助中心、临时救助点、救助咨询引导点等,明确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确保沟通配合衔接顺畅。对社会各界提供的线索,救助管理站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到达现场并按要求实施救助。对距离较远无法及时赶赴现场的,救助站要及时联系指导求助人员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应急救援救助中心、临时救助点、救助咨询引导点实施应急救助,快速解除求助人员生存困难。三是及时妥善处置特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传染病人、危重病人等特殊流浪乞讨人员,要立即通知急救机构、精神病医院,及时送医救治,救助管理站要第一时间到医疗机构进行对象甄别;医疗机构要第一 时间进行救治;经甄别属于救助对象的,救助管理站要明确专人进行跟踪管理,配合医院做好医治工作,及时核实和结算医疗费用。
(四)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规范站内管理和站外托养
一是各 县(市)要按照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扫描、佩戴口罩、应急演练等措施,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准备。二是规范站内管理。各县(市)要结合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安全隐患排查行动,近期对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改救助管理机构在工作机制、安全设施、部门衔接、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要按照照料服务达标专项行动要求,在站救助人员严格根据男女、成年人、未成年人、健康状况等实行分区居住,提供必要安全的食宿、卫浴、取暖、无障碍设施等相应的生活照料和便利条件,确保其安全过冬。三是严格托养监管。对于发现凝似精神病的流浪乞讨人员应优先送公立精神卫生机构,对在站外托养的流浪乞讨人员,应优先送公办养老机构并按照“谁送托、谁负责”原则严格加强监管,每半月对托养机构照料服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探视托养人员,跟踪掌握托养对象生活状况,监督检查托养机构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五)加强身份查询和寻亲,及时安置滞留人员
一是快速查询身份。各县(市)要按照“大爱寻亲.温暖回家”行动要求,联合公安部门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对于通过快速查询确认.身份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或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协调接送返乡工作。二是及时开展寻亲服务。对经快速查询未能确认身份的滞留人员,各县(市)救助管理站要及时通过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救助寻亲网站和黔东南日报、今日头条等各类媒体发布寻亲公告,随时更新完善公布受助人员基本信息,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 数据进行比对,加强省、州、县联动寻亲工作,提高寻亲成功率,帮助滞留人员尽快重返家庭。对暂时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各县(市)救助管理站要通过长期接触、交流,采集有效信息,分析地名、人名、口音等关键信息,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作,继续做好滞留人员身份查询工作。三是妥善进行安置。各县(市)民政局要按照集中开展落户安置行动要求,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加强向当地政府汇报请示,按照程序拟定安置方案报送同级政府予以安置。公安部门对政府批准予以落户的,及时为安置人员办理户口。对已安置并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协助其办理社会保险。
(六)加强预防帮扶,强化源头治理
一是各县(市)要结合推进源头治理行动,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对本地区已排查出的有流浪乞讨经历和习惯的人员,特别是精神障碍患者、肢体和智力残疾人员、反复流浪乞讨人员等予以重点关注并纳入台账、落实责任人加强管理。要分析流浪乞讨原因和动机,全面评估流浪乞讨人员的困难和需求,加强教育引导,综合施策,有针对性的采取帮扶措施。二是各县(市)民政局要将符合兜底保障政策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帮助解决生活困难。要组织开展就业培训,建立多层次源头预防帮扶机制,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接得回、留得下、过得好。
五、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协同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州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协同,形成“寒冬送温暖”行动有效开展的强大合力。各县(市)民政局要切实履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业务主管部门职责,制定行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工作调度,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排忧解难;要督促指导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全面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救助管理机构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主体职责,严格执行工作规程,做好求助人员接待、安检、生活照料、管理服务、身份甄别、接送返乡等工作。各县(市)政法委要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平安贵州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各县(市)公安、城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职责。各县(市)卫健部门要组织疾控部门指导救助管理机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医疗应急救治。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救助管理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检查指导。消防救援部门要指导民政部门加强对救助管理机构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按照“双随机”要求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抽查。各县(市)要充分压实街道(乡镇)、驻村工作队、村(居)两委、网格员等工作责任,及时排查发现处置流浪乞讨人员。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六、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市)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扎实有效开展。要精心制定“寒冬送温暖”行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的县(市),必须于12月底前筹划建立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州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寒冬送温暖”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与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接。各县(市)要及时掌握当地“寒冬送温暖” 行动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各县(市)专项救助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州联席会议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进行调研检查,检查“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开展情况以及寒冬救助物资储备及发放情况。各县(市)于20xx年12月20日前向州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当地“寒冬送温暖”行动方案;于20xx年1月10日前向州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当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情况;20xx年2月1日、4月1日前分别将“寒冬送温暖”行动推进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州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公益短信等多种方式,加强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群众或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求助。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妥善处理。要广泛宣传救助管理领域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弘扬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弱势群体、扶危济困的强大正能量。
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篇2
为进一步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益,有效做好严寒天气下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流浪乞讨人员冬季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和“自愿救助、无偿救助、依法救助、应助尽助”的原则,全面开展“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确保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安全有效的救助服务,让困难群众在严寒中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爱。
二、工作任务
(一)加大街面主动救助力度。结合“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持续到2月下旬)的开展,区民政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镇办积极组织辖区内的公安、卫计、城管等部门共同开展街面巡查、排查,全面覆盖废弃拆迁房屋、废弃施工工地、工棚、桥梁、涵洞、车站、地下维修管道沟、公园、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区域,积极劝导、引导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入站接受救助。按照“先救助、后甄别”的原则,及时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残疾人和行动不便人员提供生活、返乡等救助,为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和智障人员提供医疗、安置等救助。对具有行为能力且不愿入站接受救助的,根据情况提供必要的抗寒物品和求助方式,并做好工作记录。另外在严寒恶劣天气时,要加强街面排查工作,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做好有效衔接,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街面救助管理工作。
(二)加强冬季救助信息传播。通过新闻媒体、公众网络、公益短信、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宣传冬季救助措施,并向环卫工人、沿街商户、福彩站点以及爱心群众等发放宣传单、倡议书、爱心救助联系卡等宣传资料,帮助群众和求助对象及时获悉求助渠道、求助机构等信息,方便群众及时提供救助线索,形成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救助氛围。另外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及时介绍冬季救助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和工作难点,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三)加强救助点管理。充分发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点的作用。开展救助点督查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对求助人员和求助电话,要热情对待,及时办理;严格落实救助区域管理制度,对有暴力倾向和不具备行为能力的救助对象要严加防范,切实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救助业务操作规程,依法依规开展救助,保全工作记录、救助档案等资料,确保不出任何责任性事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杜集区流浪乞讨人员“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目标任务分解到人,统一领导,各负其责,集全区之力做好“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
(二)强化责任意识。引导救助管理工作人员充分认识专项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把“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作为近期中心工作。
(三)完善工作预案。进一步完善火情、灾情、疫情、突发疾病以及群体闹事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决策、早处置的原则,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性质,按照预案要求快速、高效、稳妥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四)做好物资筹备。提前做好食品、御寒物品、医疗用品等冬季救助物资的采购储备工作,确保救助人员基本的生活、饮食、安全有保障。
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篇3
为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权益,根据省民政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t;全省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民发〔20xx〕50号)精神,结合新区实际,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和“自愿救助、无偿救助、依法救助、应助尽助”的原则,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在寒冷冬季得到及时有效救助,不出现冻伤、冻死事件。
一、时间安排
20xx年12月21日
二、职责分工
(一)园区公共服务局。负责做好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通过确定食宿点的方式,为当日无法返程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积极协调交运部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接返工作。定期在辖区内人流量大、流浪乞讨人员出现频率较高的场所开展“寒冬送温暖”现场救助活动。指导乡镇(中心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村(居)委会、驻村干部、社区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热心市民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排查,对生活陷入困境的流浪乞讨人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实现救助“无盲区”。
(二)园区城市(乡)建设管理局、公安派出所。履行街面巡查职责,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引导其到园区公共服务局接受救助。对其中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兰州市救助管理站,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护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得其同意。
园区城市(乡)建设管理局应依法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对市容环境卫生影响的管理工作,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要依归依法处理。同时,应指导长途汽车站、各运输企业等单位为流浪乞讨人员返回户籍地提供方便,对园区公共服务局为流浪乞讨人员购买车票给予优先照顾。
公安派出所应协助做好流浪乞讨人员身份鉴定、查询查证工作。对发现的流浪乞讨无法查证户籍的精神病人,应按照《兰州市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管控工作办法》(兰办发〔2015〕55号)有关规定送往兰州市精神康复医院。
(三)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接到公安、城管或群众拨打救治流浪乞讨人员急救电话后,及时安排医护人员出诊救治,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原则,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病人、残疾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园区公共服务局、城市(乡)建设管理局、公安派出所、新区第一人民医院应加强协调配合,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开展常态化、多样化的街头劝导、现场救助和宣传引导活动,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坚决杜绝因救助不及时、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各类责任事故的现象。
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篇4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平安过冬、温暖过年。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t;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xx〕10号)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不断完善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联动机制,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花溪区“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分管民政工作)
副组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区民政局局长
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区就业局局长
区社会救助局局长
各乡(镇、街道办)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推动部门协作联动,督查、检查专项救助行动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目标
以民政救助管理机构(站点)为平台,以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各乡(镇、街道)及所属村(社区)为支点,以背街小巷、路桥涵洞、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为重点,以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露宿街头务工人员为目标,分时段(极寒恶劣天气时全天候)深入开展集中巡查救助,及时为受困群众排忧解难,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四、行动时间
20xx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五、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及时发现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编密织牢流浪乞讨人员排查发现工作网络,确保覆盖到所有社区、村寨和所有流浪乞讨人员滞留点。一是加强街面巡查。区民政、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密切关注冬季天气变化,实时调整完善街面巡查方案,细化巡查路线、巡查内容、巡查措施、巡查责任,强化巡查衔接,增强巡查合力,确保巡查效果;区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履行街面巡查职责,扩大巡查频率和覆盖范围,紧盯夜间低温时段,紧盯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地下通道、车站等重点区域,全面深入开展巡查排查,确保不落下一个流浪乞讨人员,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二是整合巡查力量。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辖区村(社区)工作人员、驻村干部、网格员认真开展巡查排查,广泛动员环卫工人、公交出租车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三是畅通发现报告和求助渠道。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救助引导标识牌的布局和功能,救助引导标识牌要注明求助电话、求助方式、具体位置等,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前来求助,利于热心公益的群众引导帮助。区民政、区公安、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巡查制度,保持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保证24小时接待求助人员并迅速妥善处置,并充分利用本地各种公共led显示屏等载体公布救助热线,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快速妥善处置受助人员。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要针对寒冬季节气候变化特点,认真分析往年寒冬季节人口流动特点和救助服务经验,细化应急处置措施,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全面提高应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能力,及时救助陷入困境的流浪乞讨人员。二是及时妥善处置流浪乞讨人员。区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民政部门对发现或接到求助线索后,要及时有效处置,对距离较远无法及时赶到现场处置的,要及时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热心群众实施应急救助,给求助人提供食物、衣物、医疗等帮助,第一时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确保他们不因受冻、挨饿等因素出现意外。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劝说、引导其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对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传染病人、危重病人等特殊流浪乞讨人员,要立即通知急救机构、精神病医院,及时送医救治,并通知属地民政部门到医疗机构进行对象甄别;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醉酒人员,公安机关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医疗机构要第一时间进行救治,经甄别属于救助对象的,民政部门或救助管理机构要及时安排救助,并配合医疗机构做好医治工作,及时核实和结算医疗费用。三是坚持加强疫情防控。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毫不松懈抓紧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疫苗接种,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坚决守牢“零感染”底线。
(三)强化身份查询和寻亲,及时安置滞留人员。一是快速查询身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要联合公安部门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身份。通过快速查询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协调接送返乡回归家庭。二是妥善安置滞留人员。各乡(镇、街道)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会同公安部门及时送往贵阳市救助管理站、贵阳市精神病院等公办福利机构进行救助,落实安置措施。
(四)加强预防帮扶,强化源头治理。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辖区已排查出的有流浪乞讨经历和习惯的人员,特别是精神障碍患者、肢体和智力残疾人员、反复流浪乞讨人员等予以重点关注并纳入台账,分析流浪乞讨原因和动机,全面评估流浪乞讨人员的困难和需求。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对生产、生活方面存在困难的,要及时提供有效的救助帮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对具有劳动能力和智力条件的人员,要会同人社部门开展技能培训、介绍就业等措施;对返乡受助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监护人要教育督促其履行扶养(抚养、赡养)义务,从源头预防流浪乞讨。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好辖区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紧紧围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弃儿童等重点群体,帮助他们解决在监护缺失、失学辍学、生活困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防止未成年人外出流浪。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成立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扣当地实际和行动内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辖乡(镇、街道)、驻村工作队、村(居)两委、网格员等工作责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区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对本系统“寒冬送温暖”工作的督促指导,实时掌握本系统相应部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开展情况,强化工作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区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公益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传播平台,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和寒冬救助措施,积极引导群众或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求助。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媒体宣传报道救助管理领域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和寻亲故事,让社会各界知晓救助服务途径和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弱势群体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提升工作成效。自20xx年12月1日起,区公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每周向区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调度表。2024年1月10日、4月1日前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分别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推进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篇5
一、指导思想
继续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大对困难职工、农民工,尤其是机关、事业、企业在职特困职工的帮扶力度,构建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格局,着力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
二、慰问时间及慰问方式
慰问时间:20xx年春节前进行。(20xx年1月29日)
慰问方式:集中慰问与走访慰问相结合。
未纳入县工会慰问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名单,由各基层工会自行筹备资金,开展本辖区内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慰问活动。
三、慰问对象
20xx年“送温暖”活动对象包括四类群体:一是节日坚守岗位的部分单位;二是省级劳动模范;三是困难农民工;四是因大病、子女上学、遭受意外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困难农民和困难城镇居民不纳入慰问对象。
四、慰问资金安排
根据《云南省劳动模范管理办法》,发放省级劳模慰问金500元/人,困难职工、农民工慰问1000元/人。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预算慰问资金15万元。
五、主要内容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底数。各基层工会要结合“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的要求,以送温暖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基层和职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一是深入到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和困难职工较多的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了解企业的困难状况和原因,与企业共商发展之策;二是深入到困难职工家庭中,详细了解困难职工的致困原因、利益诉求和思想动态,掌握最新的困难职工底数,完善困难职工档案,为开展好送温暖活动和帮扶救助提供重要依据;三是深入到基层和困难企业,全面了解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民生工程的进展情况、职工群众的反映和企盼情况。各基层工会要根据走访情况制定送温暖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好送温暖活动,解决好各种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2.切实做好两节期间权益维护工作。各基层工会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督查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恶意欠薪企业的工资追讨和查处力度,帮助农民工足额按时拿到工资平安返乡过年;根据年终岁首劳动争议高发的特点,各基层工会要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和参与仲裁工作力度,推动已经立案的劳动争议案件尽快处理,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群众的劳动权益。
3.做好人文关怀,加强精神帮扶。各基层工会在“送温暖”活动中既要做好物质帮扶也要做好精神帮扶工作。要重点做好三类人群的精神帮扶工作。一是先进模范人物。要通过岗位慰问、家庭走访、宣传报道、座谈交流等方式积极营造关心劳模、尊重劳模、学习劳模、弘扬劳模精神的社会氛围,让先进模范人物在精神上感受到党委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二是新生代职工、农民工群体。各基层工会可采取开设心理咨询电话热线、心理健康宣传栏,派出心理疏导小分队深入企业等方式,对广大新生代职工、农民工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心理压力、提高耐挫能力、专家答疑解惑等人文关怀,同时要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精神需求及诉求愿望,鼓励他们全面发展,增强他们的归属感;三是节日期间仍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的职工、农民工。采取送慰问到岗位、送文化到企业、送关怀到家庭,送年夜饭到(车间)工地等形式,把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他们心坎上,让他们安心工作、快乐工作。
4.多措并举,提高帮扶实效。各基层工会要根据困难职工不同的致困原因,积极探索各类困难专项救助措施,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医疗、教育、就业、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认真调查,对政府救助政策暂时覆盖不到的低保边缘户、已经覆盖但仍然十分困难的低保户以及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等三类困难职工家庭进行专项生活救助;对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的,进行专项医疗救助;对困难职工子女,进行专项教育救助;对于就业困难职工家庭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就业援助。
六、具体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加强对送温暖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周密实施,多方筹集资金,整合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宣传,注重工作实效。
2.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送温暖资金,并认真进行监管。资金只能用于对困难职工(农民工)群体开展扶贫济困维权,并必须坚持“依档帮扶”的原则和“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3.各基层工会在送温暖活动中,要大力宣传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要及时发现送温暖活动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注意总结经验并宣传推广,促使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和会在20xx年12月30日前向县总工会帮扶中心报送加盖公章的困难职工登记表和困难职工档案表,以及“送温暖”活动方案。所有资料电子档也要同时上传邮箱,逾期不报送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帮扶。活动开展结束后,请各基层工会于春节后(20xx年2月20日前)报送“两节”送温暖的工作总结。
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篇6
今年寒潮提前来临,为确保困难群众和流浪乞讨人员温暖过冬,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的通知》(厅办〔2021〕48号)要求,我局定于2021年10月下旬至2024年3月底,在全县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一、深入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各乡镇(街道)社事办要进一步完善主动发现机制,组织实施“大排查、大走访、大救助”,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困难群众,特别是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口和易走失人员生活情况,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救助。要高度关注城乡低保、特困、易返贫致贫人口和易走失人员中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中重病、重残人员,高质量落实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推动落实专项救助政策,鼓励支持社会慈善力量参与救助帮扶。要全面应用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优化审核确认流程,确保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实施急难型临时救助,积极运用“先行救助”方式,切实增强临时救助时效性,有效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
二、深入开展街面巡查转介服务。各乡镇(街道)社事办要细致排查隐患,做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流出、流入基本情况掌握和甄别。要加强与当地派出所、城市管理部门协调联动,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对寒冬期间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建筑工地、车站、商业区、交通要道、桥梁涵洞、拆迁区域、废弃房屋、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实行地毯式摸排,劝导、引导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对其中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到县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突发急病人员要及时送医院救治。设立临时救助点,提供防寒保暖的衣物、棉被、食品等物资,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妥善处理。
三、压实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社事办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成立“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救助方案,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救助安置,属外地区的救助人员要第一时间报送派出所做好基本信息调查,并及时与县救助管理机构联系。(古蔺县救助管理站值班电话:xx)要压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责任,杜绝因过失、失职或工作不到位造成流浪乞讨人员冻饿死伤等极端事件发生。
四、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社事办全面落实工作值班、领导带班、首接负责、岗位责任和跟踪检查等制度,积极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救助应急准备。要扎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完善定点医院联系制度,及时救治突发急病人员,建立完善传染病预防机制,及时处置被感染病人和密切接触者,防止疫情扩散。要通过广播、微信、微博、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强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群众或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求助。要加强涉及流浪乞讨人员舆情监测,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各乡镇(街道)社事办要认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高度重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自觉将专项救助行动与党史的学习教育成果转化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活动结合起来,把困难群众和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和安全当做大事、要事来抓,积极主动作为,寒冬传递温暖,确保应救尽救、应保尽保,确保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温暖过冬,杜绝因工作不当、不力而造成冲击社会理论底线的事件发生。
各乡镇(街道)社事办开展专项救助行动的情况,于2024年3月10日前报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典型案例及时报送。
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篇7
一、活动目的
让山区更多贫困学生过一个温暖幸福的寒冬
二、活动口号
为了孩子,我们在行动
三、捐助对象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宽口井生态移民区贫困生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礼和乡贫困生
四、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
五、捐赠内容
1、御寒衣物(尽量不要寄夏天的衣服)
衣服大小适合5岁——14岁左右、身高在90cm——120cm之间的儿童穿着;衣物请不要有破洞,不要有明显的污渍,扣子、拉链、鞋带必须完整;不要太时髦,不要是吊带等;如是旧衣服请清洗、晾晒。所有衣物必须折叠整齐再装包。
具体可以是:棉衣、羽绒服、绒衣、毛衣、外套、棉纱衣裤、保暖内衣、衬衣、长袖t恤、棉裤、毛裤、绒裤、牛仔裤、长裤、棉鞋、旅游鞋、休闲鞋、袜子、围巾、帽子、手套。
2、爱心善款
我们将把爱心善款直接发放到贫困学生监护人手中,并督促他们要专款专用,给自己的孩子买过冬衣服、棉被等。我们会将他们用爱心善款买的衣服(棉被)拍成照片,连同收款证明一起寄给捐款人。
六、邮寄信息
1、收件人:
联系电话:
邮编:
地址:
2、收件人:
联系电话:
邮编:
地址:
3、收件人:
联系电话:
邮编:
地址:
(建议用邮政、韵达、圆通、中通、宅急送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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